据实扣除什么意思(什么叫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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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6日08: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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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扣除和全额扣除区别?

据实扣除指的是根据实时的情况进行扣除的行为,也就是说根据实际具体产生的情况而进行的费用或者是分数扣除的行为。据实扣除的依据事故相关的事实和规章制度。全额扣除指的是扣除全部金额的行为,也就是说按照全额进行扣除的行为。全额扣除意味着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都要进行扣除。

据实扣除和准予扣除的区别?

这是纳税人计算所得税时的概念,据实扣除就是指按照经营中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所得税前扣除,而准予扣除是指国家法律(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扣除标准,规定扣除的一个限额,超出了就不允许扣除,即使是经营中实际发生了的。比如,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限额就有一个实际发生的60%准予扣除的规定。

当然,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低于准予扣除的金额,就据实扣除。

个人所得税全额扣除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扣除5000元和“三险一金”,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至于其他专项扣除,大家可以看看细则: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住房租金: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赡养老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加计扣除和扣除的区别?

1.行业限制不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有行业负面清单的限制,而研发费用据实扣除的企业则没有行业负面清单的限制。

2.研发费用范围不同。享受加计扣除的企业研发费用范围限于财税〔2015〕119号文件列举的6项费用及明细项,而实行税前据实扣除的企业研发费用范围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确定。

负面清单是一个管理模式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所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

与负面清单相对应的是,正面清单(Positive List),即列明了企业可以做什么领域的投资。

2022年个税扣除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赡养老人

1、标准:独生每月扣2000元;非独生每人每月最多扣1000元

2、要求:(1)老人60岁以上(2)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子女教育

1、标准:每月扣每个子女1000元

2、要求:(1)3岁以上——全日制学历教育完成;(2)夫妻1人扣或2人各扣50%;(3)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 资料备查。

三、大病医疗

1、标准:年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要求:纳税人个人负担的超过基本医保15000元部分

四、房租(不可扣房贷)

1、标准:按地区月扣除800元、1100元、1500元

2、要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

五、房贷(不可扣房租)

1、标准:月扣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2、要求:(1)首套购房;(2)1人扣或双方约定

六、继续教育

1、标准:每月400元(每年4800)

2、要求:境内非全日制学历继续教育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

专项附加扣除大病解读?

【专题解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大病医疗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3.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5.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答: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

6.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16万吗?答: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7.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答: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2019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8.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答: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9.如何理解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和扣除限额的关系?答: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上述所称的1.5万是“起付线”,8万是限额

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是扣除的什么?

专项附加扣除的是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支出。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子女教育支出:定额扣除1000元/月/每个子女。

继续教育支出:定额扣除400元/每月:同一学历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大病医疗支出:每年个人自付累积在15000元-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定额扣除1000/每月。

住房租金支出:根据城市不同分别扣除1500元、1100元、800元。

赡养老人支出:定额2000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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