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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入什么科目?
股东分红应计入应付股利科目。
计提时:
借:利润分配——计提分配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计提分配股利
发放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股东分红计算:
每股分红=股息/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股息可在年报中获取,但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 + 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 * 已发行时间 / 报告期时间 - 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 * 已回购时间 / 报告期时间。从该公式看如果有增发股数,则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是随时间改变的,如期初发行100股,第二年增发100股,则第二、三年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分别为100+100*1/2=150,100+100*2/3=166,即虽然仅第二年发了新股,但第三年及以后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也会变,直至极限200股,但从第二年起,市面的的股数一直为200。
利润分配是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么?
利润分配科目是权益类科目,权益类科目的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所以说利润分配的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是错误的,利润分配科目的增加是由本年利润科目年底结转过来的 ,具体是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明细科目是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的借方只有在进行分配时才借记本科目。
已分配出去的利润在报表中怎么体现?
已经分配出去的利润,在报表所属期反映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非所属报表期不再体现。
分配利润是财务业务的最后一个环节,其所涉及资金通过分配利润离开企业。 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的资金运转环节,资金一旦离开企业,财务报表在其离开企业时所属期间反映,该期间过后就不再反映。
分配利润涉及到权益和资金的变化,能直接体现分配的利润,是通过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来体现的,该报表能明细列出期初权益、当期变化(投入资本金、经营成果及分配出去的利润)和期末权益。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贷方表示什么?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为企业累计的未分配利润数额,若为借方余额就是企业累计的尚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企业期末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本期提取的盈余公积-本期给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其他)
利润分配的程序
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是指企业实现企业经营所得后,应先用于哪些方面,后用于哪些方面的先后顺序问题。
我国改革后的利润分配程序为: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首先要缴纳所得税;税后剩余部分的利润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利润再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支付被没收的财物损失,违反税收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盈余公积金。
(4)提取公益金(新《公司法》已取消)。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弥补亏损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
《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完的亏损,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税前弥补和税后弥补以五年为界限。亏损延续未超过五年的,用税前利润弥补,弥补亏损后有剩余的,才缴纳所得税;延续期限超过五年的,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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