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公司因欠款或其他债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但其账户中没有可用资金,此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 查找其他财产:法院可以调查公司的其他财产,包括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股权、知识产权等。如果发现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可以依法予以扣押、冻结和变卖。
2. 调查第三方:法院可以向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了解公司应收账款或其他应得的收入,必要时可以直接从第三方处扣划款项。
3. 限制高消费: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以及限制入住高档酒店、消费高档娱乐等。
4. 纳入失信名单:将公司和其主要负责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会对公司和个人的信用产生严重影响,一定程度上促使其履行债务。
5. 罚款、拘留: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拒绝履行执行义务,法院可以进行罚款和拘留。
6. 破产申请:如果公司确实无力清偿债务,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的破产清算,通过破产程序依法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
采取上述措施时,需要注意证据的搜集和保存,确保每一步都依法进行。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可以不断申请法院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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