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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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8日14: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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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一、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四、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五、汇总、审定、发证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六、后处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生产许可证编号如何获取?

生产许可证编号申报,具体如下:

1、申请需要三大件;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局发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当地质监局发证);

2、食品相关产品行业要提交管理制度清单、产品说明书、工艺流程等说明性文件;

3、危险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要提交产品流向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监局发证)等;

4、部分产品还需要提交申报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由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申请生产许可证号提交材料要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去申报。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就是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 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如何办理的?

一、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牢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二、受理;

三、现场审查

生产许可证在哪里查询?

生产许可证的取证信息查询可以上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上的综合查询--获证企业查询里查到。网址是//www.aqsiq.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6月29日国务院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五年七月九日。

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元、增加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等。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去哪个管理部门办理?

生产许可证分卫生生产许可证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卫生生产许可证是卫生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工商部门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九条,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六)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许可证是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而制定的。

怎么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

1、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然后向所在地省级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申请。

  2、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材料交审查部。

  3、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企业实地核查。

  4、实地核查合格后,审查组实地核查时抽封样品,企业应在封样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测机构,检验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

  5、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完成申请材料汇总、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

  6、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审查,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7、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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